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为了保证绿色食品的质量,合理选择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的环境条件,防止人类生产和生活活动产生的污染对绿色食品产地的影响,并促进生产者通过综合措施增施改进土壤肥力,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从2000年04月OI日实施,同时代替1995年8月颁布的《绿色食品产地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标准名称;
——定义(增加了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调整了限值);
——农田灌溉水质(调整了部分项目和限值);
——渔业水质(调整了部分项目和限值);
——土壤环境质量(调整了评价体系和含量限值);
——附录(增加了土壤肥力分级);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农业大学资源和环境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德中、杨林书、张从、孟凡乔、刘英。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
NY/T391-2000 |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
Environmental technical terms for green food production area |
表1 空气中各项污染物 含量不应超过表1的深度值 |
mg/m3(标准状态) |
项 目 |
浓度限值 |
总悬浮颗粒物(TSP) |
0.30 - |
二氧化硫(SO2) |
0.15 0.50 |
氮氧化物(NOx) |
0.10 0.15 |
氟化物 |
7(ug/m3) 1.8[ug/(dm2.d)](挂片法) 20(ug/m3) |
注:①日平均指任何一日的平均浓度;②l小时平均指任何一小时的平均浓度;③连续采样三天,一日三次,晨、中和夕各一次;④氟化物采样可用动力采样滤膜法或用百灰滤纸挂片废,分别按各自规定的浓度限值执行,石灰滤纸挂片法挂置七天。 |
表2 农田灌溉水中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
mg/L |
项 目 |
浓度限值 |
pH值 总汞 总镉 总砷 总铅 六价铬 氟化物 粪大肠菌群 |
5.5-8.5 0.001 0.005 0.05 0.1 0.1 2.0 10000(个/L) |
注:灌溉菜园用的地表水需测粪大肠菌群,其他情况下不测粪大肠菌群。 |
表3 渔业用水中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
mg/L |
项目 |
浓度限值 |
||||||||||||||||||||||||||||||
|
|
表4 畜禽养殖用水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
mg/L |
项目 |
标准值 |
||||||||||||||||||||||||||||
|
|
表5 土壤中各项污染物的含量限值 |
mg/kg |
耕作条件 |
旱田 |
水田 |
||||||||||||||||||||||||||||||||||||||||||
PH值 |
|
|
||||||||||||||||||||||||||||||||||||||||||
|
|
|
注:①果园土壤中的铜限量为旱田中的铜限量的一倍;②水旱轮作用的标准值取严不取宽。 |
表1 土壤肥力分级参考指标
项 目 |
级别 |
|
||||||||||||||||||
有机质(G/KG) |
|
|
||||||||||||||||||
全氮(G/KG) |
|
|
||||||||||||||||||
有效磷(MG/KG) |
|
|
||||||||||||||||||
有效钾(MG/KG) |
|
|
||||||||||||||||||
阳离子交换量 |
|
|
||||||||||||||||||
质地 |
|
|
扫描二维码添在线咨询
CopyRight 2013-2019 北京检测中心 京ICP备15002359号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