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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 15618-1995

  • 2013-07-17

1、主题内容与达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土壤应用功能、保护目标和土壤主要性质,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值及相应的监测方法。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林地、自然保护区等地的土壤。

2、术语
2.1 土壤:指地球陆地表面能够生长绿色植物的疏松层。
2.2 土壤阳离子交换量:旨带负电荷的土壤胶体,借静电引力而对溶液中的阳离子所吸附的数量,以每千克干土所含全部代换性防离子的厘摩尔(按一价离子计)数表示。


3、土壤环境质量分类和标准分级
3.1 土壤环境质量分类
根据土壤应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划分为三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原有背景重金属含量高的除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茶园、牧场和其他保护地区的土壤,土壤质量基本 保持自然背景水平。
Ⅱ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等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Ⅲ类主要适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矿产附近等地的农田土壤(蔬菜地除外)。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3.2 标准分级
一级标准 为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维持自然背景的土壤环境质量的限制值。
二级标准 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
三级标准 为保障农林业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
3.3 各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标准的级别规定如下:
Ⅰ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一级标准;
Ⅱ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二级标准;
Ⅲ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三级标准;

表1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值 mg/kg

级别

土壤

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pH值 自然背景 <6.5 6.5≈7.5 >7.5 >6.5
镉≤ 0.20 0.30 0.60 1.0  
汞≤ 0.15 0.30 0.50 1.0 1.5
砷 水田≤ 15 30 25 20 30
旱地≤ 15 40 30 25 40
铜 农田等≤ 35 50 100 100 400
果园≤ - 150 200 200 400
铅≤ 35 250 300 350 500
铬 水田≤ 90 250 300 350 400
旱地≤ 90 150 200 250 300
锌≤ 100 200 250 300 500
镍≤ 40 40 50 60 200
六六六≤ 0.05 0.50 1.0
滴滴涕≤ 0.05 0.50 1.0


表2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选配分析方法

序号 项目 测定方法 检测范围mg/kg 注释 分析方法 来源
1

土样经盐酸-硝酸-高氯酸(或盐酸-硝酸-氢氟酸-高氯酸)消解后

(1)萃取-火焰原子吸收法测定
(2)石墨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

0.025以上

0.005以上

土壤总镉 ①、②
2

土样经硝酸-硫酸-五氧化二钒或硫、硝酸锰酸钾消解后,冷原子吸收法测定

0.004以上 土壤总汞 ①、②
3

(1)土样经硫酸-硝酸-高氯酸消解后,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测定
(2)土样经硝酸-盐酸-高氯酸消解后,硼氢化钾-硝酸银分光光度法测定

0.5以上 0.1以上 土壤总砷 ①、② ②
4

土样经盐酸-硝酸-高氯酸(或盐酸-硝酸-氢氟酸-高氯酸)消解后,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

1.0以上 土壤总铜 ①、②
5

土样经盐酸-硝酸-氢氟酸-高氯酸消解后

(1)萃取-火焰原子吸收法测定
(2)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

0.4以上 0.06以上

土壤总铅
6

土样经硫酸-硝酸-氢氟酸消解后,

(1)高锰酸钾氧,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测定
(2)加氯化铵液,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

1.0以上 2.5以上

土壤总铬
7

土样经盐酸-硝酸-高氯酸(或盐酸-硝酸-氢氟酸-高氯酸)消解后,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

0.5以上 土壤总锌 ①、②
8

土样经盐酸-硝酸-高氯酸(或盐酸-硝酸-氢氟酸-高氯酸)肖解后,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

2.5以上 土壤总镍
9

六六六和滴滴娣

丙酮-石油醚提取,浓硫酸净化,用带电子捕获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测定

0.005以上  

GB/T 14550-93

10 pH 玻璃电极法(土∶水=1.0∶2.5)  
11 阳离子交换量 乙酸铵法等  

注:分析方法除土壤六六六和滴滴涕有国标外,其他项目待国家方法标准发布后执行,现暂采用下列方法:

①《环境监测分析方法》,1983,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局;

②《土壤元素的近代分析方法》,1992,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③《土壤理化分析》,1978,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编,上海科技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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